一、案件基本概况
本案是一起发生于济南的劳务派遣模式下的工伤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由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后一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向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二审上诉。
劳动者系劳务派遣员工,在用工期间遭遇事故受伤,已完成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初次鉴定,伤情构成劳动能力障碍等级,后续双方因劳动关系解除时间、工伤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住院护理费、诉讼费承担等多项问题产生重大分歧。
二、一审双方主要争议焦点
1、劳动关系解除时间存在争议
一审中原被告双方对于劳动关系解除的具体时间各执一词:
- 用人单位主张双方系劳动者自行离岗、放弃岗位导致事实解除;
- 劳动者主张系用人单位单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一审法院查明双方于某年5月1日实际解除劳动关系,但双方对解除原因、补偿义务始终无法达成一致。
2、工伤护理费是否应当支付产生分歧
劳动者住院治疗期间产生护理费,提交了住院医嘱作为依据;
用人单位抗辩:医嘱仅要求护理,但劳动者无法提交医疗机构正式护理证明,无法证实护理需求真实存在,拒绝承担护理费。一审法院对护理费诉求作出认定,用人单位不服提起上诉。
3、工伤相关补偿款、诉讼费分担无法协商
劳动者一审诉求包含:确认劳动关系解除、判令公司支付工伤相关经济补偿、护理费;
用人单位上诉请求撤销一审两项判项,拒绝支付补偿款项,双方矛盾较大,案件进入济南中院二审程序。
三、二审中院审理与调解过程
案件上诉至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中院)后,二审法院并未直接开庭改判或维持原判,本着劳动纠纷优先调解的原则,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
我方代理律师(山东强源律师事务所)全程参与二审调解谈判,梳理一审证据瑕疵、本地工伤裁判规则、劳务派遣用工法律规定,分别向双方释明两类诉讼风险:
1. 如果二审法院开庭正式审理,有可能维持一审判决,用人单位需要全额支付补偿并承担二审诉讼费;
2. 如果法院发回重审,案件周期会拉长,双方都要额外消耗时间、人力成本。
经过多轮协商谈判,上诉方劳务派遣公司与工伤劳动者自愿放弃上诉争议,达成一致调解方案。
四、二审最终调解协议结果(核心案件成果)
1. 劳动关系确认:双方共同确认劳动关系自2025年4月30日正式解除;
2. 工伤款项一次性支付:劳务派遣公司限期向劳动者一次性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护理费两项工伤相关费用,合计91423元;
3. 付款期限与违约规则:用人单位约定固定付款日期,逾期需要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LPR利率支付逾期利息损失,约束对方按期履约;
4. 纠纷一次性了结:双方就本次工伤劳动争议全部纠纷一次性处理完毕,互不再就本案互相追责、另行起诉;
5. 诉讼费双方各自小额分担,顺利终结二审诉讼程序。
五、本案案例法律亮点与维权参考价值
1、劳务派遣工伤也可以完整维权
劳务派遣员工发生工伤,不仅可以向社保部门申领工伤保险基金待遇,还可以向实际用工/派遣单位主张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时可一并主张护理费等实际损失。
2、一审不服上诉,二审调解比硬判更有优势
很多工伤当事人认为上诉必须等法院改判,但济南中院大量劳动案件都会优先调解:
- 调解可以避开一审证据瑕疵问题(比如本案护理费医嘱证据不完善的短板);
- 双方可以自主约定付款时间、逾期违约金,比判决书的强制执行更灵活;
- 缩短诉讼周期,不用等待二审开庭、文书送达,更快拿到工伤赔偿款。
3、工伤案件证据准备提示(本地实务经验)
想要顺利主张护理费、额外工伤损失,除了住院医嘱,尽量留存:护理票据、护理记录、门诊复查记录、事故认定书,避免对方在诉讼中以“证据不足”抗辩拒付。
六、律所办案小结
山东强源律师事务所劳动工伤律师团队长期代理济南及山东各地劳务派遣工伤、工地工伤、交通事故竞合工伤、劳动仲裁、一二审劳动诉讼案件。
面对工伤案件一审败诉/不服一审判决的情况,不会盲目坚持开庭硬刚,而是结合济南各级法院(槐荫法院、济南中院)的本地裁判尺度,优先采用二审调解谈判策略,在合法范围内帮当事人快速落地拿到工伤补偿款项,减少当事人诉讼时间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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