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国家依照社会经济运行的需要和市场上消费者的主体地位,制定明确的立法,这就使消费者权益不仅是一种公共约定和共认的规范,还得到了国家法律的确认和保护。
早在20世纪60年代初,国际消费者联盟就已确定了消费者有下列九项基本权利:1、安全保障权 2、知悉真情权 3、自主选择权 4、公平交易权 5、依法求偿权 6、求教获知权 7、依法结社权 8、维护尊严权 9、监督批评权
【遭遇霸王条款怎么办】
1、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指出“霸王条款”的不合理之处,相互沟通,争取双方达成合意
2、若经营者拒不承认“霸王条款”,或者明确拒绝取消“霸王条款”,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寻求消费者协会出面调解。
3.、因“霸王条款”给消费者造成严重损害的,消费者可以向工商行政部门举报投诉,依法对经营者处以行政处罚;或者依法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讨回公道,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买回假冒伪劣商品怎么办】
1、要求经营者更换、退货(7天无理由退货)、赔偿损失
2、(造成人身损害的)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生活辅助器具、残疾赔偿金、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
3、(有欺诈行为的)要求增加赔偿所受损失至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三倍价款(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4、(明知存在缺陷并造成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要求所受损失两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付款不发货是否违约】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商家确实因为优先保障抗疫等原因,商品被征调、征用导致无法发货或取消订单,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需要商家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2、若因商家自身原因或其他目的不发货的,如本身库存不足,意图囤货高价销售等,消费者可主张正常履行合同,或追究卖家违约责任,如果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商家应承担赔偿责任
3、对于非防疫物资类的生活用品等,商家本身受疫情影响程度通常较小,此类订单卖家应当及时按约履行义务,而不应以疫情作为借口主张变更或取消订单
【网络消费出现纠纷怎么办】
当网络消费出现纠纷时,消费者可与经营者协商,协商不成时:
1、经营者是个体工商户时,消费者可凭相关的聊天记录、商品照片等证据材料向工商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投诉,或者采用诉讼的方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经营者是大型购物中心时,消费者可凭与其销售人员的聊天记录等材料向商场客服中心申请售后服务,对售后处理结果不满意的,消费者可再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或采用诉讼方式维权。
而对于网络消费平台产生的消费纠纷,消费者可先向网络平台反映此情况
消费者投诉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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