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光临山东强源律师事务所—济南律师事务所在线免费法律咨询!0531-86115092 山东强源律师事务所官网
 
首页 > 新闻中心 > 长江现死亡江豚,杀害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如何判刑?

长江现死亡江豚,杀害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如何判刑?

时间:2019-11-14发布人: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

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郑州律师-郑州律师事务所-郑州免费法律咨询-郑州律师咨询-郑州律师在线咨询

  长江现死亡江豚,杀害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如何判刑?2019年11月11日上午9时,在长江新螺段白鱀豚自然保护区内,发现一头死去的江豚,满身都是被渔网勒过的伤痕,很可能是被渔网缠住后“溺水”身亡!具体原因仍待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

  同样,在11月7日,洞庭湖发现一头死去的江豚,尾巴上竟然被绑着两块红砖,分明是有人故意“沉尸湖底”,令人既气愤,又痛心。而这头洞庭湖江豚死亡还不到5天,又在长江发现江豚死亡。实在令人遗憾。不到5天时间2头长江江豚惨死,杀害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将如何判刑?

长江现死亡江豚,杀害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如何判刑?

  01江豚是几级保护动物

  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IUCN) 2016年 ver 3.1——极危(CR)。

  列入《华盛顿公约》CITES附录Ⅰ濒危物种。

  1988年,中国颁布野生动物保护法。次年,经国务院批准,原农业部与原国家林业局联合发布了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名录,把长江江豚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根据江豚的濒危程度和保护工作的需要以及社会各界的呼声,2014年农业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江豚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标准实施最严格的保护和管理措施。2017年年底,原农业部通过部常务会议,决定报请国务院将江豚升级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02杀害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如何判刑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因此,如果捕杀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最高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文来自遇事找法网,如有问题,请联系小编删除。如果你还有其他法律问题,请联系我们,会有专业法律咨询律师在线为你解答。

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

电话:15038292345(微信电话同步)

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9号新蒲大厦5层


 
河南律师网
河南请律师多少钱

济南市市中区经一路88号明珠国际商务港4205-4208室

河南最好的律师事务所

法律咨询电话:0531-86115092
服务监督电话:18888337209

河南哪家律师好

qylvshi@126.com

河南律师事务所
扫一扫,关注我们

版权所有:山东强源律师事务所—济南律师事务所在线免费法律咨询 拥有最终解释权   备案号:豫ICP备12026249号    
友情链接: (南阳)光法律师事务所   微信投票   常州劳动律师   网站目录   经济开发区   交通事故律师   广州律师事务所   溧阳律师   无锡律师   郑州律师   泸州原酒   河南优秀律师网   安徽保安公司   广东通航律师事务所   律师营销   代理记账公司   VAT   金泽法律咨询服务   郑州交通赔偿专业律师   郑州便民网